全文如下:
關于印發上海市加快發展康復醫療服務實施方案的通知
各區衛生健康委、發展改革委、教育局、民政局、財政局、醫保局、殘聯,申康醫院發展中心、各有關高等學校、中福會,各市級醫療機構:
為進一步加強本市康復醫療體系建設,加快推動康復醫療服務高質量發展,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康復醫療工作發展的意見》(國衛醫發〔2021〕19號)精神,市衛生健康委、市發展改革委、市教委、市民政局、市財政局、市醫保局、市殘聯聯合制定《上海市加快發展康復醫療服務實施方案》,現印發給你們,請認真組織實施。
上海市加快發展康復醫療服務實施方案
加快推進康復醫療工作發展對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健康上海建設,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義。為適應本市經濟社會發展需要,滿足人民群眾日益增長的高質量康復醫療服務需求,優化全市康復醫療資源配置水平,提高康復醫療資源利用效率,改善康復醫療服務綜合能力。根據《關于加快推進康復醫療工作發展的意見》(國衛醫發〔2021〕19 號)精神,結合本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和主要目標
(一)總體要求。在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健康上海建設背景下,全面貫徹落實黨的十九屆五中全會精神和實施健康中國、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的國家戰略,以人民健康為中心,以社會需求為導向,健全完善康復醫療服務體系,加強康復醫療專業隊伍建設,提高康復醫療服務能力,提升上海康復醫學科技創新服務能力,推進康復醫療領域改革創新,推動康復醫療服務高質量發展。打造上海康復品牌提升核心競爭力,在推進長三角康復一體化高質量發展中發揮龍頭帶動作用,滿足人民群眾多樣化、差異化的康復醫療服務需求。
(二)主要目標。力爭到2025年,每10萬人口康復醫師達到8人、康復治療師達到12人。通過2-3年時間,建設一批覆蓋各層級醫療機構、體現康復醫療服務階段性特點的示范化康復醫學中心,包括1-3個市級示范化康復醫學中心、每區不少于1個區級示范化康復醫學中心。從建設示范性社區康復中心起步,到“十四五”末,實現本市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社區康復中心全覆蓋。全面提升上海康復醫學科技創新能力,建成具有國際領先水平的臨床康復醫學研究中心,加快推進康復醫學臨床研究創新突破。全市康復醫療服務能力穩步提升,服務方式更加多元化,康復醫療服務領域不斷拓展,人民群眾享有全方位全周期的康復醫療服務。
二、健全完善康復醫療服務體系
(三)增加提供康復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和床位數量。各區按照分級診療工作和醫療衛生服務體系規劃要求,結合本地區康復醫療需求等,健全完善覆蓋全人群和全生命周期的康復醫療服務體系。支持人口導出地區綜合醫院向康復醫院轉型。支持和引導社會力量舉辦能夠滿足不同層次人群需求的康復醫療機構和規模化、連鎖化的康復醫療中心,增加轄區內提供康復醫療服務的醫療機構數量。鼓勵有條件的基層醫療機構根據需要設置和增加提供康復醫療服務的床位。
(四)加強康復醫院和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建設。加強市級綜合醫院和區域性醫療中心康復醫學科建設,全市遴選建設1-3家市級示范化康復醫學中心、推進建設區級示范化康復醫學中心建設。各區按每千人口0.4張配置康復床位。各區綜合醫院需建立獨立康復病區單元,確保完成康復診療和康復護理工作;各區綜合醫院的康復床位數總量不少于100張。各區至少擁有一家200床以上康復醫院。研究制定康復醫院的等級評審標準。支持二級及以上綜合醫院、中醫類醫院、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醫療機構開設康復科并設置病房,支持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增設康復床位。加快上海市老年醫學中心的建設并投入使用。推進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亞專業發展,研制康復亞專業科目設置準入標準,促進康復醫療服務高質量發展。
(五)加強基層醫療機構康復醫療服務能力建設。以社區康復中心為載體,加強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康復服務功能,依托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病房與康復治療區域,以門診、住院康復為基礎,基于居民康復需求,結合各類中西醫康復適宜技術,逐步延伸至站點、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等場所。加強上級醫療機構對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康復服務的技術、資源、人員等支撐,積極進行康復質量過程控制與管理,持續改進與提升社區康復服務能力,滿足居民“家門口”整合型的康復服務需求。
(六)完善康復醫療服務網絡。借助區域醫聯體、專科聯盟、遠程醫療等多種形式,建立不同醫療機構之間定位明確、分工協作、上下聯動的康復醫療服務網絡。醫療機構要按照分級診療要求,結合功能定位按需分類提供康復醫療服務。三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三級中醫醫院康復科和康復醫院重點為急危重癥和疑難復雜疾病患者提供康復醫療服務。三級醫院要承擔康復醫療學科建設、康復專業人才培訓、技術支持、研究成果推廣等任務,發揮幫扶和帶動作用,鼓勵社會康復醫療機構積極參與。二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二級中醫醫院康復科、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基層醫療機構重點為診斷明確、病情穩定或者需要長期功能康復的患者提供康復醫療服務。以基層醫療機構為依托,鼓勵開展社區和居家康復醫療服務。
三、加強康復醫療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
(七)加強康復醫療人才教育培養。有條件的高校要積極設置康復治療學和康復工程等緊缺學科和專業,并根據實際設置康復物理治療學、康復作業治療學、聽力與言語康復學等專業,增加康復治療專業人才培養供給,注重提升臨床實踐能力。鼓勵在臨床醫學專業教育中加強醫學生康復醫學相關知識和能力的培養,普及康復醫學專業知識。鼓勵有條件的高校定向培養社區康復醫師,畢業后定向在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執業。進一步擴大上海市住院醫師規范化培訓康復醫學專業培訓規模。
加強康復從業人員康復專業規范化崗位培訓,支持符合條件的醫師變更或加注康復專業。根據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康復服務特點,針對康復醫師緊缺的現狀,優化社區康復醫師培養、崗位培訓與執業加注機制。引導社區全科醫生參加市衛生健康行政部門認可的康復崗位培訓,獲得相應康復處方資質。推動中醫醫師通過規范培訓從事康復醫療。加強康復亞專科康復從業人員培訓,增加從事康復醫療工作的醫師數量。加強康復亞專業從業人員培養,提升對全體醫務人員康復醫療基本知識的培訓,增強康復醫療早介入、全過程的意識,將康復理念貫穿于疾病預防、診療、康復等全過程。
(八)強化康復醫療專業人員崗位培訓。逐步建立以需求為導向、以崗位勝任力為核心的康復醫療專業人員培訓機制。根據醫療機構功能定位和康復醫療臨床需求,有計劃、分層次地對醫療機構中正在從事和擬從事康復醫療工作的人員開展培訓,提升康復醫療服務能力,推進康復亞專業高質量發展。
(九)加強突發應急狀態下康復醫療隊伍儲備。在全市有條件、能力強的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中醫醫院康復科和康復醫院組建或儲備康復醫療專家庫,建立一支素質優良、專業過硬、調動及時的應對重大疫情、災害等突發公共衛生事件康復醫療專業隊伍,強化人員、物資儲備和應急演練,切實提升突發應急狀態下的康復醫療服務能力。
四、提高康復醫療服務能力
(十)完善康復醫療工作制度、服務指南和技術規范。結合本市康復醫療專業特點和臨床需求發展,制訂完善醫療機構康復醫療工作制度、出入院標準規范、康復醫療服務指南、技術規范和團體標準等,特別是重大疾病、新發傳染性疾病的康復技術指南等,規范臨床康復醫療服務行為,加強康復醫療資源歸口管理,建立統一康復療效評價指標體系,提高康復醫療服務的專業性和規范性,進一步提升醫療效果;加強康復新技術的管理與評價,康復醫療新技術和新項目應由康復專業第三方機構充分論證評估,加強新技術和新項目質量控制與動態管理工作,保障康復醫療安全。
(十一)加強康復醫療服務能力建設。以提升康復醫療服務能力為核心,重點加強三級綜合醫院康復醫學科、三級中醫醫院康復科和康復醫院的康復早期介入、多學科合作、疑難危重癥患者康復醫療服務能力。根據不同人群的疾病特點和康復醫療服務迫切需求,積極推動神經康復、骨科康復、心肺腎及代謝康復、腫瘤康復、兒童康復、老年康復、疼痛康復、重癥康復、中醫康復、心理康復等康復醫學亞專科服務能力建設,開展亞專科細化的康復評定、康復治療、康復指導和康復隨訪等服務。提升二級醫院康復科醫療服務能力,擴大康復病床容量,提高專業人員數量,提供同質化的康復醫療延續服務。提升康復醫學科技創新能力,圍繞康復技術前沿,聚焦高質量臨床研究,全面提升上海康復醫學科技創新能力,輻射全國。
(十二)提高基層康復醫療能力。通過醫聯體、對口支援、遠程診療與培訓等方式,發揮優質康復醫療資源輻射和帶動作用,提高康復醫療中心和社區衛生服務中心等基層醫療機構康復醫療服務能力和水平。依托區域性醫療中心與醫聯體,各區衛生健康委應統籌協調,落實上級醫療機構與社區衛生服務中心建立以康復醫療為紐帶的緊密協作機制,建立康復醫療聯合團隊、“一對一”幫帶、選派康復專家定期下沉基層醫療機構出診、查房、培訓等,幫扶基層醫療機構提升康復醫療能力。同時,要加強對全科醫生、家庭醫生簽約團隊的培訓,提高其康復醫療服務能力。
(十三)提升中醫康復服務能力。落實《關于印發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提升工程實施方案(2021-2025年)的通知》,充分發揮中醫藥在疾病康復中的重要作用。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積極提供中醫藥康復服務。加強中醫藥康復服務提供機構建設和管理,強化中醫藥康復專業人才培養和隊伍建設,開展中醫康復方案和技術規范研究,積極發展中醫特色康復服務,面向基層積極推廣中醫藥技術,切實提升中醫藥康復服務能力和水平。
(十四)推進長三角康復一體化建設。共建健康長三角,建立長三角康復聯盟,深入推動長三角地區康養服務合作,協同推進長三角康養基地建設,加快基礎設施配套項目和醫院等功能性項目落地,打造長三角重大民生合作工程示范項目、跨區域康養政策協同試驗區、康養產業和服務功能集聚區。以康復質控為抓手,推進省市間互動督查,探索“互聯網+”的康復質控模式,研究制定康復團體標準,推進康復同質化管理,提高康復醫療服務質量,提升康復服務能力。積極推進長三角康復科普工作,以線上、線下形式進行健康理念和康復理念推廣,協同推進全民健身和全民健康深度融合。
五、創新康復醫療服務模式
(十五)逐步推進康復與臨床多學科合作模式。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創新開展康復醫療與外科、神經科、骨科、精神科、心血管、呼吸、重癥、中醫等臨床相關學科緊密合作模式。以患者為中心,強化康復早期介入,推動加速康復外科,將康復貫穿于疾病診療全過程,提高醫療效果,促進患者快速康復和功能恢復。
(十六)積極發展社區和居家康復醫療。鼓勵有條件的醫療機構通過“互聯網+”、家庭病床、上門巡診等方式將機構內康復醫療服務延伸至社區和居家。支持基層醫療機構豐富和創新康復醫療服務模式,優先為失能或高齡老年人、慢性病患者、重度殘疾人、精神障礙患者等有迫切康復醫療服務需求的人群提供居家康復醫療、日間康復訓練、康復指導等服務。
(十七)推動康復醫療與康復輔助器具配置服務銜接融合。落實《關于加快發展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的若干意見》(國發〔2016〕60號)和《上海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的實施意見》(滬府發〔2017〕64號),推進康復醫療服務和康復輔助器具配置服務深度融合。醫療機構要按照有關要求,合理配置康復輔助器具適配設備設施,強化相關人員培訓,建立康復醫師、康復治療師與康復輔助器具社區租賃服務團隊合作機制,提高專業技術和服務能力,擴大康復輔助器具社區租賃服務覆蓋面。
六、加大支持保障力度
(十八)統籌完善康復醫療服務價格和醫保支付管理。將康復醫療服務價格納入深化醫療服務價格改革中統籌考慮,做好相關項目價格的調整和優化工作。加強醫療康復項目支付管理,探索建立符合本市康復醫療特點的醫保支付模式,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獲得有效的基本的康復醫療服務。
(十九)調動康復醫療專業人員積極性。醫療機構建立完善康復醫療專業人員管理制度。健全以崗位職責履行、臨床工作量、服務質量、行為規范、醫療質量安全、醫德醫風、患者滿意度等為核心的績效考核機制,將考核結果與康復醫療專業人員的崗位聘用、職稱晉升、績效分配、獎勵評優等掛鉤,做到多勞多得、優績優酬,調動其積極性。
(二十)加強康復醫療信息化建設。充分借助云計算、大數據、物聯網、智慧醫療、移動互聯網等信息化技術,大力推進康復醫療信息化建設,落實網絡安全等級保護制度。借助信息化手段,創新發展康復醫療服務新模式、新業態、新技術,優化康復醫療服務流程,提高康復醫療服務效率。積極開展康復醫療領域的遠程醫療、會診、培訓、技術指導等,惠及更多基層群眾。
(二十一)推動康復醫療相關產業發展。鼓勵通過科技創新、產業轉型、成果轉化等方式,結合實際和特色優勢,培育康復醫療相關產業。優先在老年人、殘疾人、傷病患者及兒童等人群的康復醫療方面,推動醫工結合。積極支持研發和創新一批高智能、高科技、高品質的康復輔助器具產品和康復治療設備等。搭建產學醫研集成的康復智慧創新平臺,推動康復科技創新以及成果轉化,逐步滿足人民群眾健康需要。
七、組織實施
(二十二)加強組織領導。各區、有關部門要從全面推進健康中國建設、實施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國家戰略,增進人民群眾健康福祉的高度,充分認識加快推進康復醫療工作發展的重要意義。切實加強組織領導,形成政策合力,完善支持配套政策。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及時制定并出臺本地區加快發展康復醫療服務的工作方案。
(二十三)明確部門職責。各有關部門明確職責分工,加強政策聯動,合力推進康復醫療服務發展。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按照要求合理規劃布局區域內康復醫療資源,加強康復醫療專業人員培訓和隊伍建設,規范康復醫療行為,提高康復醫療服務能力,保障醫療質量和安全。教育部門加強康復醫療相關專業人才培養。發展改革、財政部門按規定落實政府投入政策。醫療保障部門推進醫保支付方式改革,完善醫療服務價格管理機制。民政部門積極推動康復輔助器具產業發展。中醫藥主管部門大力發展中醫藥特色康復服務。殘聯組織做好殘疾兒童康復救助工作并配合做好殘疾人康復醫療相關工作。
(二十四)強化指導評估。各區衛生健康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定期指導評估、重點工作跟蹤機制,及時研究解決出現的困難和問題。注重總結經驗,推廣有益經驗。探索將公立康復醫院納入公立醫院綜合績效考核體系統籌要求,發揮績效考核的激勵作用,引導康復醫院持續健康發展。
(二十五)加大宣傳力度。各區重視和加強康復醫療服務工作的宣傳,加大醫療機構醫務人員的康復醫療相關政策和業務培訓,提升服務能力。廣泛宣傳康復理念、康復知識和康復技術等,普及和提高群眾對康復的認知和重視,在全社會營造推進康復醫療發展的良好氛圍。